10月30日,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,为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在渝商业化、产业化,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,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了《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根据《办法》,重庆市种子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种子基金)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最高可达200万元。
种子基金按照“政府引导、专业运营”的原则,围绕打造重庆“416”科技创新布局和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,聚焦重点领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平台、重点团队,突出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,支持科技成果验证和中试验证,助力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落户重庆。
记者了解到,《办法》对种子基金管理架构、投资对象和方式、项目投资、项目退出和减值核销、监督和考核等进行了明确。
据悉,种子基金将重点支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科技企业和科创团队:具有持续创新能力,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,在行业细分赛道位居前列,核心技术有利于提升全市产业竞争力;持有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、市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;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。
获得种子基金支持的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3年,持有的科技成果产权明晰,科创团队在其创设企业中应持有股权,并有现金出资。
记者注意到,种子基金项目投资流程包括项目征集、专家评审、尽职调查、投资实施。其支持方式主要为直接股权投资,同时可遴选重点区域、重点平台的优质项目进行跟投或联投。种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度原则上最高100万元,特别优秀的项目最高可达200万元,每个项目只进行一轮投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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