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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抓共享RCEP新机遇 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
来源:重庆科技报 时间:2024/07/23 点击量:804 作者:郑强

高质量利用外资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,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我们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,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,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,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,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”。近年来,重庆高度重视引进外资工作,陆续出台了《重庆市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三年行动计划(2022—2024年)》《重庆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实施方案》等系列引资政策,营商环境日益优化,加上西部陆海新通道、中欧班列、长江黄金水道等开放大通道不断完善,重庆逐渐成为跨国企业投资热土。重庆市统计局数据显示,2023年全市新增外商投资企业387家,同比增长44.4%,实际使用外资为10.53亿美元,累计有319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重庆。2024年2月,世界500强企业德国利勃海尔机床事业中国总部落户重庆永川。3月,两江新区引入首个世界500强跨国医药企业集团丹纳赫。这些知名跨国企业逐渐成为新重庆建设的“合伙人”。然而,在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国际国内激烈竞争的叠加影响下,重庆引进外资存在着实际利用外资总量不高、“一带一路”和RCEP(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)等重点区域的引资能力不强、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引资不足等问题,需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,更大力度、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资。
  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是东盟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15个成员国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的自贸协定,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。该协定是全球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高质量自贸协定,涵盖了序言、20个章节、4部分承诺表和56个附件等主要内容。其中投资章节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、农业、林业、渔业和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作出高水平投资自由化承诺,并提出全面的投资保护、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等举措,为重庆吸引和利用外资提供了广阔新空间。重庆要抓住RCEP新机遇,做好“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、打造外资招商品牌和优化外商投资服务”三篇文章,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。
  提升RCEP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
  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指通过减少或消除投资限制和障碍,提升投资的自由度和便利性,进而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。推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,利于重庆抓住RCEP机遇,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。一是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。对标RCEP高标准投资规则,动态调整与RCEP投资规则不匹配的投资管理措施,积极与商务部对接,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部分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开放,争取国家在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中增加重庆的鼓励类产业目录。二是提升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,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,依托中新数据通道,探索便利的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管理机制,健全市级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,优化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。三是提升自贸区的引资牵引能力。抓住RCEP机遇,实施重庆自贸区提升战略,推动数据、资金、人员等要素跨境流动自由便利,建设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营造开放的科创环境,依托两江新区、高新区、综保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的外资存量优势,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招商,优化重庆引资结构。
  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RCEP外资招商品牌
  精准的品牌定位有助于重庆在引资过程中更好地吸引目标投资者,提高引资成功率,可从以下三个方面,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RCEP外资招商品牌。一是实施RCEP外资精准招商。加强市、区和部门联动,聚焦“416”科技创新布局、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,采取产业链、市场化和定向招商方式,引进RCEP成员国世界500强、行业领军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中小企业。二是引进RCEP成员国知名品牌。借助博鳌亚洲论坛、进博会、投洽会等重大国际平台和智博会、西洽会、中新金融峰会等主场活动,举办“投资重庆”系列外资招引品牌活动,对接东盟、日本、韩国行业协会,引导RCEP成员国相关知名品牌在渝开设全球性、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、旗舰店、连锁店,争取在渝首发国际高端知名品牌、原创设计师品牌、高级定制品牌新品。三是加强RCEP外商投资保护。依托重庆国际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,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应对工作机制,构建“外商投诉协调线上服务窗口+互联网+督查”的外资企业投诉协调机制,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,完善涉外经贸政策法规,切实保护RCEP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。
  完善RCEP成员国在渝投资项目服务政策
  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,需从工作机制、财税支持和绩效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引资保障措施,持续创造更多外商投资新机遇,有效发挥RCEP多重红利集成效应。一是健全RCEP引资工作机制。用好外商投资企业“行政服务管家”制度,优化RCEP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。鼓励与RCEP成员国建立投资促进合作机制,建立健全政务服务“绿色通道”和RCEP成员国重点外资项目联系机制,完善土地、人力、能源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,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和困难,促进项目尽早签约落地、达产达效。二是加大RCEP引资项目的财税支持。依托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,强化RCEP外资标志性项目资金保障,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税收政策多渠道宣传,落实RCEP投资企业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、外资研发中心、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。三是优化RCEP投资促进评价。科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,采取定量考核与实际考评相结合的方式,构建“重引资实际贡献、轻引资规模数据”的RCEP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,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相关考核和奖惩,有效避免RCEP成员国在渝投资项目“注水”造假和恶性竞争。
  作者为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,本文为市科协、市科技局2023年度智库调研课题“RCEP背景下重庆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路径优化研究”研究成果。